仲裁费计算器
按仲裁委员会收费标准计算受理费与处理费。
仲裁费由仲裁委员会按争议金额收取,包含受理费与处理费(部分仲裁委分为仲裁员报酬与机构费用)。各仲裁委员会的标准不完全相同,本页可以按城市选择对应标准,也可以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用标准给出收费区间。
通用标准怎么算
-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受理费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1000 元以下每件 40 至 100 元;1000 元至 5 万元部分按 4% 至 5%;5 万元至 10 万元部分按 3% 至 4%;10 万元至 20 万元部分按 2% 至 3%;20 万元至 50 万元部分按 1% 至 2%;50 万元至 100 万元部分按 0.5% 至 1%;1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0.25% 至 0.5%。
- 因为每一档都是区间,通用标准算出来的也是一个区间,实际收多少由受理的仲裁委按自己的标准确定。
- 处理费按仲裁实际支出收取,包括差旅、鉴定、证人出庭等费用,通用标准里不含这部分。
- 不涉及财产的争议按件收费,具体标准看各仲裁委的规定。
按城市算是什么口径
- 不少仲裁委把费用拆成「仲裁员报酬」与「机构费用」两部分,两部分各自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相加就是应交总额。
- 选择城市后,本页按该仲裁委公布的标准分别算出两部分并列出分段过程。
- 同一城市可能有多家仲裁机构,收费标准以实际受理机构公布的为准。
- 适用简易程序、独任仲裁员或线上开庭的,部分仲裁委有减收规定,请以受理通知为准。
谁交、什么时候交
- 仲裁费由申请人在提交仲裁申请时预交,未按期预交的按撤回申请处理。
-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就反请求部分另行预交。
- 最终由仲裁庭在裁决书中确定负担,通常由败诉方承担;部分支持部分驳回的按比例分担。
- 当事人和解或者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部分仲裁委按规定退还一定比例的费用。
法条依据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仲裁委员会收取的仲裁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用于补偿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的开支;案件处理费用于支付仲裁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常见问题
仲裁费比诉讼费贵吗?
一般来说仲裁费高于同标的额的诉讼费,但仲裁一裁终局、程序更快,没有二审和再审的时间成本。具体要看受理仲裁委的收费标准。
为什么通用标准算出来是个区间?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每一档给的都是区间(如 4% 至 5%),各仲裁委在区间内自行确定,所以不指定城市时只能给出上下限。
仲裁员报酬和机构费用有什么区别?
仲裁员报酬付给审理案件的仲裁员,机构费用用于仲裁委办理案件的开支。不少仲裁委按这两部分分别列示,相加才是应交总额。
和解或者撤回申请能退费吗?
多数仲裁委有退费规定,比例按案件进行到哪个阶段确定,开庭前撤回退得多。具体以受理机构的收费规则为准。
仲裁费最后谁承担?
由仲裁庭在裁决书中确定,通常由败诉方承担。部分支持部分驳回的,按请求支持比例分担。申请人预交的部分由败诉方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官方规定与生效法律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