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 分段计息计算器

跨越利率调整的借款按 LPR 或基准利率自动分段计息。

计算参数

天数算法一年按 360 天,算头不算尾
基准利率(2019 年 8 月 20 日之前的期间)分段利率、六个月至一年
LPR(2019 年 8 月 20 日之后的期间)分段 LPR、一年期

2019 年 8 月 20 日之前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息,之后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跨越这一天、或者跨越多次利率调整的借款,要逐段套用各段适用的利率分别计算再相加。本页自动完成分段并列出每一段的起止日期、适用利率与利息。

分段的依据

  • 2019 年 8 月 20 日是分界点:之前的期间用贷款基准利率,之后的期间用 LPR。
  • 基准利率按借款期限分五档(六个月内、六个月至一年、一至三年、三至五年、五年以上),历次调整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LPR 分一年期与五年期以上两个品种,每月 20 日公布,公布后适用到下一期公布前一日。
  • 选「分段利率」就随每次调整自动切换;选「指定利率」则全程固定用你填的那个数,适用于判决已经写死利率的情形。

利率调整与基点

  • 上浮 / 下浮:在基础利率上按百分比调整,例如基准利率 4.35% 上浮 30%,实际利率为 4.35% × 1.3 = 5.655%。
  • 倍率:直接按倍数计算,例如两倍就是基础利率 × 2。
  • 加减基点(BP):1 个基点是 0.01%,LPR 加 50 个基点就是 LPR + 0.5%。房贷与很多商事合同用这种写法。
  • 判决主文怎么写就怎么填:写「上浮 30%」用上浮,写「加 50 个基点」用基点,写「按同期 LPR」则不调整。

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相关精神与审判实践
自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起,人民银行不再公布贷款基准利率,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中确定资金占用损失时,一般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该日之前的期间,仍按当时的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常见问题

判决写「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19 年之后怎么办?

通行做法是 2019 年 8 月 20 日之前按当时的基准利率,之后按同期一年期 LPR,分段计算后相加。本工具默认就是这个口径。

该选哪一档基准利率?

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选:借期一年选「六个月至一年」,借期三年选「一至三年」,以此类推。期限不明确的,实践中多按一年档处理。

上浮 30% 和加 30 个基点一样吗?

完全不同。上浮 30% 是乘以 1.3,基准 4.35% 变成 5.655%;加 30 个基点是加 0.3%,变成 4.65%。看判决或合同的原文用哪种表述。

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 LPR 选哪个?

涉及资金占用损失、逾期付款的,司法实践普遍用一年期。房贷等长期贷款按合同约定,多用五年期以上。

为什么分了很多段?

每一次利率调整都会切一段。2019 年之后 LPR 每月公布,跨度几年的借款自然会分成很多段,逐段计算才准确。

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官方规定与生效法律文书为准。